福房厦门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厦门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厦门站 > 二手房 > 正文 新闻搜索:
物权法十一正式实施 对楼市作用须观后效
2007-10-8 9:0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网友评论
 

物权法十一起正式实施对楼市作用须观后效

  《物权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尊重《物权法》的原则和精神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同时实施。在众口一致房价过高的市场背景下,《物权法》的施行也引起其是否能对楼市稳定产生积极作用的思考。

  上海五合智库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毅(邹毅博客,邹毅新闻,邹毅说吧)介绍,《物权法》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条:第一,建筑区划内绿地、道路和配套(如会所)的归属问题;第二,明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公有的问题;第三,业主对其所有物享有的权利;第四,住宅用地70年后可续约;第五,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第六,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其中第一、第四或将直接对房价产生影响,因为关系到未来购房者购房成本和开发商开发成本的构成。并且,续期条款的成立直接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事实上,包括邹毅在内许多业内人士都认同,《物权法》的出台和实施更多的是一种法律依据,目的更在于规范市场的长期发展,而不仅只拘泥于对市场价格的调节。“房地产市场在经过两轮的宏观调控后,政府对楼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调控路线与目标也将更加清晰和明确。在这样的背景下,物权法出台及实施后对征收物业税等一系列的具体方案的实施具备了操作基础。”

  但是,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将以什么为竞争基础?在现有的市场供需结构下,如何通过有区别的征收物业税来进行市场结构调整?现持有房产者70年后如何缴纳物业税?税基、税率如何确定?这一系列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详细的拟定。“所以说,物权法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其效应的展现仍需等待后续的立法和具体的执行。”邹毅表示。

编辑:方丽芬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买房烦心事:我的两证为啥如此难“办” (2008-1-28 15:58:41)
·买房烦心事:我的房产两证为啥如此难“办” (2008-1-28 15:51:12)
·兄弟争房 哪些途径能为权益添“屏障” (2008-1-18 17:18:00)
·兄弟争产权 哪些途径能为正当权益添“屏障” (2008-1-19 9:50:02)
·专家:物业税出台的目的并非是降低房价 (2008-1-17 9:28:55)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