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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否“房奴”?“居住成本”是把尺
2008-3-19 17:48:04  来源:人民网  作者:老田 网友评论
 

以自己算:前不久,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一个数字,说上海人均住宅面积已经达到16.5平方米。上海民政部门还公布过一个数字,说上海户均不到2.9口人。看来,政府出台90/70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并不是仅仅针对房价的,寻常百姓家能住上90平方米的房子,已经赶超新加坡和香港了。

    再从家庭收入和居住支出的角度来说,我们国人还没有达到家家户户住大房的程度。居住成本占家庭收入的四分之一,这是发达国家核算出来的标准,我国国民的人均收入刚刚达到“小康”,套用这个标准来比较有那么一点超前,况且,对许多借贷买房的人来说,较之国际标准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一些赚钱有限的小白领,忽视居住成本,忽视实际情况,憋足了劲买房,要知道“美国老太与中国老太的故事”对于现在的你不一定适用。

    老田的故事

    老田现在所住的房子,是2001年花12万元购买的,市场价从2005年的50万元涨到了现在的68万元。与他家相同的出租房,月租金都在1800元左右,年出租收益也在2.1万到2.2万元之间。老田夫妻俩的年工资收入约6万元,老田的其他不动产在以租还贷之后,每年还有2.5万元的盈余,两项合计,年收入为8.5万元。假如老田没有买下这套房子而是租了这套房子住,他家的居住成本也没有超过家庭收入的四分之一,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老田的儿子现在所住的房子,也是老田2001年花12万元购买的,市场价从2005年的45万元涨到了60万元;与这套房子一模一样的出租房,每个月的租金是1600元,年收益在1.9万元以上。老田的儿子儿媳都是外来打工者,两个人加起来的年收入也就3万多点、4万元不到。假如老田没有买下这套房子,他儿子儿媳租住了这样的房子,其居住成本占了家庭收入的50%。可谓严重超标。老田的这种居住成本核算,让儿子也有了理财意识。儿子儿媳商量,以后要找一个既离工作单位较近、又价格相对低廉的房子去住,而把现在的房子出租,以此来降低居住成本,把从中换取的差价贴补家用。

    编辑视角:核算居住成本不仅能够核算出理财意识,还能够核算出效益,真可谓“一箭双雕”。上海星期三

编辑: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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