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主是一名七旬老太太,那天特地叫来了三个儿女。在这个小区里,他们一家有6处房子,是典型的“房虫”。老太太卖房子的原因,是女儿打算在通州区换购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谈到价格,老太太寸步不让:“虽然要的价钱高,但我们不会降价的,你不买还有别人买,这房子不愁卖。”她女儿更表示:“这套房我们还要用到7月份,你要买现在就付定金,而且希望一次性付清房款。我们急着要付新房的预付款,早付款有折扣。”
最可气的是,中介原先答应帮着侃价的。可是,在谈判过程中他们只是帮着房主说话,以高价促成买卖可以多收中介费。我无法忍受房主的盛气凌人和中介的态度,最后还是放弃了。
都说客户是上帝,可这年头买房的客户绝对不是。花钱还得受气,只能说明这个市场太不正常了。
不合理的条件
其实,我后来才明白,花钱还得受气的事只是刚刚开始。二手房市场简直就是扭曲的。
2007年4月底,我在链家地产介绍下,看中安定门附近一套49平方米的回迁房,房主要价64万元。我觉得有些贵,但离单位近,方便还省交通费。
此房房产证不满5年,有额外税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购买不满5年的所有房屋出售,必须支付成交额5.5%的全额营业税。此外,自2006年8月1日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按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缴纳。
在与房主洽谈时,我迷惑了:“国家出台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炒房、抑制房价,但这怎么都转嫁为了买房人的负担?我买房为什么还要为房主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部门怎么没考虑到这类政策的后果,难怪越调控房价越涨。”上有政策,下必有对策,而有关部门对此似乎束手无策。
此外,二手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成交额的3%,买卖双方各付1.5%。但卖房人由于占有房屋资源处于强势一般都不愿承担中介费,房屋中介公司便利用买房人求房心切的心理,通常都会与卖房人达成默契让买房人支付全额3%的中介费。
编辑:林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