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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在几个城市开始空转
2007-10-22 16:34:3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黛 网友评论
 


  2007年8月2日,相关媒体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被关注的物业税已经“秘而不宣”地在中国几个城市中开始了“空转”试点。这几个城市既有东南沿海的发达城市,也有位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

  “‘空转’就是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财税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要统计物业数量,做测算、评估,做报表,做税收统计等。”一位参与物业税改革方案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

  至于“秘而不宣”的原因,这位专家表示,物业税的改革涉及很多部门和各方利益,属于很敏感的税种。另外,物业税也是一个加税政策,在任何地方试点,都有对当地不公平之嫌。所以,从“空转”到“实转”的过程都会保密,真正“实转”的地点和时间,目前还无法确定。

    抑制房产投机

  此前,在北京大学召开的CCER中国经济第六次报告会,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直言应该通过征收物业税来抑制房产投机。

  “投资、信贷、外贸顺差增长过快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三个问题,投资增长过快则是三个问题的核心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过旺就需要政府部门重点考虑。”林毅夫说。

  林毅夫认为,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除了“国六条”、“十五条”等政策,还有两条税收政策可以考虑,即物业税和房地产转手交易时的资本获益税。

    出台还很遥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向本报记者表示,物业税的开征对于地方财政将发挥作用。“如果物业税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支柱,则地方收入会在预算内使用得透明合理,也会转向优化投资环境、搞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

  “未来要将土地交易和土地保有环节的税收平衡起来,保有环节的税收是最有支撑力并且可持续的税源,也是解决地方政府越位和缺位的一个配套措施。”贾康说。

  但是,物业税推出还需要一个过程,贾康承认,目前看来,还是一件很远的事情。

编辑:董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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