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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变现有房产消费方式
2007-10-23 16:39:16  来源:今晚经济周报  作者:焦鹏 网友评论
 


物业税改变现有房产消费方式


  物业税也叫不动产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直接增加了需求方持有房地产的成本,对投资意愿与投资性需求的抑制作用较大。物业税的出台,将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背景:物业税试点扩大至福建、天津等十省市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备受瞩目的物业税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与之相呼应的是,继2006年初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再次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不过目前这十个试点省市仍处于“空转”阶段,即通过模拟征收来摸索征管体制,如果调研和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将会在一两个城市进行“实转”,试点成熟后,将向全国推广。

编辑:董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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