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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的地方标准19日由省质监局发布实施。记者获悉,这也是国内首份湿地公园保护的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发布实施的《滨海湿地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滨海湿地公园等级评定》和《滨海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三个地方标准,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起草制定。
标准规定,湿地公园内服务设施用地一般不能超过公园陆地面积的2%。宾馆、饭店、游乐场等大型建筑,必须建在公园游览观光区的外围地带,且不得破坏和影响公园景观。公园内的景观最佳地段,不得设置餐厅等服务设施。在公园内,离滨海越近建筑物高度越低,将鼓励建设3层以下的低层建筑。滨海湿地公园的观鸟与垂钓将被限在特定区域进行,禁止捕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编辑:周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