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数房改后的福建省十年楼市,可以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以2001年为界。
2001年起,我省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地方性文件的组合力度之大,被业界称为“一揽子”政策。2001年福建省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护房屋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促进民众住房消费,这“一揽子”迅速搅热了楼市,增强了我省房地产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激活了房地产市场。
2001年之后的几年里,我省盘活存量公房,明确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等措施,直到200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房价的过快攀升也引来了“楼市调控”之声,我省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尽管说楼市的发展纠葛着太多的错综因素,然而纵观房改十年之后的我省地产飞速发展,地方政策的引导无疑对我省住房和谐发展起到了良性的措施指引和推动作用。
“一揽子”政策 搅热楼市保障买房人权益
2001年1月1日《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保护房屋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法规,该条例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通过的该《条例》,着重就房屋广告误导、房屋及用地权属、房屋交付逾期、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等问题,从消费纠纷发生的防止和解决,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制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