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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向来都是一个购房相对集中的高峰期,一些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常常会借着大假旅游时购房。虽然,在七天的长假可以有充裕的时间选房,但仍有部分购房者因为缺乏房地产知识,选房不慎,给自己造成麻烦。
实地考察看清房屋
在假期里,人们有充分的看房时间,因此,最好到房屋建筑施工的第一现场,如果能看到所购房屋,亲自到房屋里面看一看那是最保险的。
据了解,现在售楼处都有销售楼盘的沙盘,但很多开发商都没有按实际比例做楼盘模型,通常放大园林面积,缩小楼宇面积,给人以空间开阔感。因此,作为购房者,你在交钱之前,最好到现场去感受一下。看看其楼书上所说的是否是真实的存在,通过这样一番现场考察,你所买的房屋,就可以基本放心了。
谨慎交纳认购金
一般来说,人们购房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都要交纳认购金。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签署认购书以后,购房者必须履行认购书约定的义务。有的开发商在认购书中都有以下类似条款:“买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干天内,即X年X月X日前携带本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交付房款的收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前往某地签署买卖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开发商所提供的这种认购书,将把购房者陷于很被动的地位,因为直到这个时候,购房者都还没有看过合同正本,也没有和开发商协商过合同条款。
巧妙签订正式合同
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购房者必须严格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原件,其中最主要的是房管局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如开发商未取得该证书就公开销售,则有可能是集资房或是尚未申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楼盘。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