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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说:取消“公摊面积”确是人心所向
2007-10-7 9:20: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网友评论
 


    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当天,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公示相配套的测绘办法———《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至10月20日。其在全国首次提出小区共有建筑面积不再分摊到户,即取消了现有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的说法,以后市民买楼只看套内面积就可以了。

    这一办法若能在征求意见后顺利实施,房屋的专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将得到更加清晰的划分,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进行欺诈的空间将大为缩小,市民在买房时更容易做到心中有数,两者围绕着房屋面积的纠纷可望大幅降低。

    广州目前的房产证上有三个面积概念:套内建筑面积(俗称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和单元总建筑面积(俗称建筑面积)。前两项数值之和就是单元总建筑面积。房产证登记取消“公摊面积”,首先是《物权法》的要求。《物权法》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不仅享有共有的权利,还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义务。若对建筑物内的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将削弱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有违《物权法》的精神。

编辑:周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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