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如同“主人”和“管家”,本应和谐相处、相互支持、相互理解,但记者获悉,福州从去年开始,业主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的情况呈大涨趋势,而且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
福州物业官司大增
4日,仓山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几年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案件数日益上升。2003年,该院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仅2件,2004年有7件,2005年有27件,2006年有42件,今年1月至6月就已受理近20件,预计全年数据会超过去年。
据统计,福州市两级法院去年受理此类案件499件,而前年只有205件。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物业纠纷案件增幅非常明显。
前日,福州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林总告诉记者,前几年,他们几乎从未跟业主对簿公堂,但从去年开始,官司量明显增多,其中大多数为起诉业主催讨物业费。仅今年7月,他们公司就起诉了5户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目前,他们公司正在梳理长期欠费住户,准备国庆过后至少起诉10户。
三类物业官司最典型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缘何对簿公堂呢?仓山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从之前的案件看,物业官司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多种成因导致业主拒付或拖欠物业费引发官司。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诱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赔偿官司。
——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乱收费而引发官司。
编辑:周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