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对于新实施的物权法,您想知道自己身边的哪些权益与其息息相关?房子是人们最关心的不动产,物权法对此做出了很多规定,您又关心过哪些物业权益和邻里事儿?您有什么愿望想和福房物权专家聊聊?您和您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什么麻烦事儿想和律师谈谈?法律服务你,有问你来提?每周日18:00-19:00锁定FM961《生活家天下》与福房专家电话连线。
11月18日,FM961携手福房网隆重推出的第一期《生活家天下》。节目一经播出就受到了广大听众的热烈好评。众多热心听友纷纷打进热线询问相关物权问题,而在场专家则细心一一解释说明。
现场实录:
听友提问:我去年在金山买了一套房子,今年9月已经交房了。我当时买的是二楼朝东的房子,一楼是店面,两层之间有个过道。但卫生间的设置上没有门,不方便通行。类似这样,我有权自己去开辟个通道门吗?
福房专家:《物权法》第八十三条有做出相关规定。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该业主可以先从开发商处了解原本二楼是否有设置门,如果在设计之初就有门,那么您就有权让其将门打开。但如果最初就没有设计,那么您就不具备自行开设门的权利了。
>>相关阅读:

·福房专题:《生活家天下》 关注物权法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