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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权利难保障 福房网资深专家帮您忙
2007-11-28 8:22:32  来源:福房网  作者: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11月25日《生活家天下》播出了第二期的节目,继上期大话物权概念之后,将节目的重中放在了小区业主的权利问题上。其作为《物权法》中被大众最津津乐道的部分之一,关注度一直不减。在现实生活中小区业主的权益有时候并不完全被人所熟知,维权时出现的概念模糊在所难免,因此关注福房网专家的精辟解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场实录:

  听友提问:我所在的这个小区有一些配套设施没有建设好,现在物业仍要收取楼道清理费和垃圾装运费,那我们这些业主有权利拒绝支付这些费用吗?能等到小区内一切的设施完全建好后再缴纳费用吗?

  福房网专家:小区是否完全建好于您所提及的两项费用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两项费用其实在装修之前的协议中就已经收取了一部分。如果在装修中物业有帮忙搬运过垃圾的话,那么您就须缴纳这些费用,并且在收费标准上按照住宅面积会有所区别。

  听友提问:我租了间商铺,付了定金但没签定任何租赁合同。当初在租商铺时付了一万元,约定在11月左右付清其他的余款。但我后来发现原先的房租较贵,那么我能不缴纳那么多费用吗?

  福房网专家:口说无凭,一般来说这么大笔的金钱交易是应该签定任何合同予以保障的。但由于之前没签定任何合同,您就只能与房东进行协商,并且您的权益会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

  小区的管理事项纷繁复杂,《物权法》中业主的权利难界定,或许您认为您的权益需要法律来维护?如果您需要资深专家为您的物权烦心事来帮忙,敬请锁定FM961每周日18点至19点的《生活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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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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