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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日从仓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初以来,因无法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的官司骤然增多。该法院法官提醒市民,贷款买车买房一定要量力而行。
“房奴”“车奴”频当被告
案例一:2004年1月,被告吴某因购买位于台江区老药洲街99号古街商厦某单元房及车位,与原告交行首山支行签订个人住房商铺按揭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42.2万元,期限从200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日。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贷款,但吴某并未按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截至2006年11月16日,吴某已累计逾期13期。期间,银行向吴某发出了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但吴某仍未履行合同义务。近日,仓山区法院判决借款人吴某在10日内支付剩余所有本金及利息,否则该处房产将被强制拍卖。
案例二:2003年6月5日,被告林女士与原告建行仓山支行签订了一份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约定林女士向银行借款9.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车,合同还约定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原告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或依法处置抵押物,由此产生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林女士提供借款,但从2005年6月起,林女士未按约还款。经审理,仓山区法院判决借款人林女士在10日内支付剩余所有本金及利息,否则该汽车将被强制拍卖。
7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今年初以来,因无法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的案件骤然增多,仅今年9月份,该院就审结了按揭类案件69起,而去年全年此类案件仅有十几起。从案件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按揭买房、买车、买车位店铺等方面,且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是银行当原告,借款人当被告,而从结果看,几乎所有案件都是借款人败诉。
六原因使得按揭官司暴增
为何今年的按揭官司特别多呢?办案法官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市民前两年非正常心理购房留下房贷纠纷隐患。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急剧升温,一些贷款购房者选购新房时,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好地段、名小区及大户型上,甚至多买几套当作投资,而对自己的经济实力往往考虑不周,或过于相信自己的盈利能力或职业前景,高估了自己的还款能力,最终因投资过多、过散,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最终落得个钱房两空的境地。
二是受今年股市火爆影响,不少市民将全部家当甚至拿借款贷款入市,一些股民炒股不利被套牢,因此丧失还贷能力。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