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别墅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资讯频道 > 正文 新闻搜索:
物权法,我们的
2007-11-9 15:05:38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琳 网友评论
 

 

  在我们源远流长的法制传统里,法即是“刑”,与法相伴随的并不是母性的慈爱,而更多是刚性的暴戾。28年前的法制重建,立法机关在第一时间通过的,正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暌违已久的《民法典》有让人望穿秋水之憾,及至那部明显带有过渡性质的《民法通则》得以颁行,已是1986年的事情了。

  这20年来,《民法通则》在经济结构的几番调整和社会的重大转型中,走得跌跌撞撞,如履薄冰。《民法典》成了几代人的梦,在一个“法制”与“法治”争论正酣,经济体制尚未定型的年代,《民法典》也只能是个梦。

  及至10年前,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一种铿锵有力之音敲醒了《民法典》之梦。作为《民法典》核心部分的物权法也因此提上立法日程。5年前的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每一个公民目之所及,几乎都与物权有关。小到一张角票、一块手表,大到一栋楼房、一片林地,莫不有其归属。进一步而言,我们对自己享有或占有的“物”有何种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这种权利,他人对我们的“物”负有何种义务以及违背义务又将承担何种责任,均是物权法的内容。

  物权法不是特权法,物权的性质决定了无论其依附于公产还是私产,都应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个刚刚把私有财产保护写入宪法的国家,这种平等保护的观念所带来的巨大思想冲击是不言而喻的。

编辑:董值金

[1] [2] [3] [4]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物权法》将改变我们的生活 (2007-10-25 9:06:34)
·物权法正式实施半月 各地频现“首例诉讼” (2007-10-24 10:50:44)
·厦门物权法第一案宣判 买房应尽早确认权属 (2007-10-23 10:26:51)
·违章搭建 厦门一开发商首用物权法状告业主 (2007-10-18 9:12:47)
·物权法出台预告登记失效 丈夫要求产权共有 (2007-10-18 8:01:25)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