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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权利靠什么保障
2007-12-18 16:21:26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陈蓉霞 网友评论
 


  近日在媒体上见到经济学家张维迎说:“花钱能买到房子,总比花钱都买不到房子,只有有权的人才能获得房子好吧?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减少权力,减少特权,而不是限制市场。”想想计划经济时代,只有通过单位分房的途径才能改善住房条件。单位还有好坏,就算单位有房可分,还得受各种条件限制,比如与领导的关系,等等。那时上海人住房条件之狭小简陋,在全国赫赫有名。如今张维迎的一番提示,至少使我们明白社会进步的方向不可逆转。
 
  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钱不好赚。尤其是对现今那些白手起家的工薪阶层来说,更是如此。不过,根据张维迎的逻辑,如今是市场经济,市场中的个体理当为自己的命运承担责任,而不是依靠或等待政府来改善命运。如果一个人的运气和能力差,眼看高楼别墅拔地而起却无缘享受,只能怪自己输给了市场经济。不过即便输给市场,也要比受制于权力更公正。

  这种逻辑说得通吗?它貌似依据市场规则来推理,实质上却混淆了关键问题。首先,如今的房地产业,就售房环节而言,的确有完备的市场流通体系。然而,房地产业包含房地产商如何取得土地、获准开发、建造等等环节,这些环节中应该市场化而没有市场化的又有多少?大家公认房地产业是暴利行业,暴利从何而来?任何人都明白,房地产商的暴利,靠的并不是聪明才智,正是那些应该市场化而没有市场化的环节。在这样一种伪市场的格局之下,消费者买不起房,难道只能怪自己无能赚钱?怎么能够要求消费者相信,我是输给了市场而不是其他原因?

  其次要质疑的是,即便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体系中,也总会有穷人,此时政府的职责恰恰在于保证这些弱者也有生存权利,这才是达到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就此而言,张维迎的说法至少有逻辑错误。他列出的两种情况,要么有权,要么有钱,但两者并不构成非此即彼的关系。对于没有钱也没有权的穷人们,也应维护他们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

  经济学家把房地产商的暴利说成是市场体系所赐,消费者为此买单天经地义,如此为富人“说话”,显失公道,且混淆是非。住房权利不能只靠权或钱来保障,尤其在我们眼下的社会中,钱的分配还远远谈不上公正时。

 

编辑:董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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