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政府昨日印发通知,提高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
据悉,新的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是相关部门结合了福州近几年来拆迁的实际状况和住宅租金情况而定的,具体调整如下:被拆迁房屋所处土地等级属于一至三级的,临时补助费(过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被拆迁房屋所处土地等级属于四至六级的,临时补助费(过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
该标准即日起开始实施,已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其正常过渡期限内及逾期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编辑:周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