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纪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发出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决定从7月起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2000年1月1日 《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有六个方面: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是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三是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四是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五是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六是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 编辑:周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