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6月16日公布了三坊七巷拆迁补偿安置细则(以下简称“原细则”)后,因安置房源调整增加等原因,有关部门昨日又印发了《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补充细则”),新增1处安置房源和2处限价房房源。
产权调换安置房 增加西园小区供选择
补充细则指出,在原细则中提供凤湖地块、丞相坑地块、鹤林新城三处房屋作为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源的基础上,现在增加了西园东一区房屋作为安置房源。西园东一区为90平方米的户型。
选择该处房屋安置,将以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基础,增加异地安置地段等级差的30%面积后就近上靠标准房型,上靠标准房型后,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7平方米,可上调一个标准房型安置。
安置房计价标准是,等面积部分(含异地安置应增加的建筑面积)900元/㎡,上靠部分1848元/㎡,上调部分2310元/㎡。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按规定只能安置45㎡、60㎡、75㎡房型,且选择在丞相坑地块、鹤林新城、西园东一区三片安置房的,确属住房困难的,补充细则规定,经审批后允许增加面积安置,增加面积不超过15㎡,增加面积部分价格按政府确定的限价房价格计算。
桔园二期及吉元小区 新增2处限价房供购买
补充细则中增加提供位于金山新区的桔园二期(景园、泰园)及吉元小区南一片的限价商品房。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住宅,且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购买。
桔园二期景园(小高层和高层带电梯)户型面积为122-192㎡,共有35套;桔园二期泰园(高层带电梯)户型面积为132-153㎡,共39套;吉元小区南一片小高层带电梯房型面积:112-133㎡,共22套;多层房型面积42-59㎡,共7套;
限价商品房销售均价(根据不同层次调整确定售价),桔园二期为3800元/㎡;吉元小区南一片小高层为3300元/㎡,多层为3010元/㎡。
补充细则明确了拆迁人可购买的限价房建筑面积为被拆产权建筑面积的130%。如无面积相当的房型,可以就近上靠,但上靠最高不超15平方米。
住户未到场选房 将由拆迁部门代选
被拆迁人未按通知时间到场抽签或者选择房源地点及房型的,按照原细则的规定由拆迁人及拆迁实施单位在公证机关公证下代为抽签或者代为选择房源地点及房型,代选时按照先选凤湖安置房,其次选择丞相坑安置房,再选择鹤林新城安置房,最后选择西园东一片安置房,不予代为购买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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