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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停放小区6年无人管 物业5000元将其处理
2007-9-12 11:16:11  来源:华龙网  作者: 网友评论
 

资料图片:曾经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的破旧宝马,如今已不见踪影

重庆晨报9月12日报道 一辆老款宝马7系,在重庆江北桃花源小区一停就是6年多,无人保养,无人认领,也无人交停车费。小区向车主追讨几年来的停车费,近日又败诉,停车费仍无人埋单。

记者了解到,宝马车被小区物管公司当作废铁以5000元的价格处理了。为此,9日、11日,记者两次到小区求证此事。

物管讨要停车费败诉

一审法院查明,2000年上半年,一辆牌照为渝A02828宝马车开始在桃花源小区停放并进出。下半年开始,此车就一直停放在小区,无人驾驶,也无人认领。

重庆市同利行物业管理公司是桃花源小区的物管企业。2006年6月,物管公司经查询得知,这辆宝马车登记的车主为重庆北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物管公司于是向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恩公司支付从2000年4月10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的停车费,共计18240元。

审理中,宝马冒出了“新主人”。原来,九龙坡区法院在执行重庆五联商贸有限公司与北恩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时,双方于2000年4月10日达成和解协议,“五联公司同意北恩公司以渝A02828宝马车抵欠款40万元,宝马车的过户费用由五联公司承担,北恩公司提供相关手续。”

协议签订后,北恩公司即将车辆交付给了五联公司,但当时双方并未及时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一年后,“新主人”五联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注销。

法院认为,物管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宝马车是登记车主公司或员工停放在小区的,因此不能证明物管公司与登记车主公司形成了车辆保管合同。

同时,宝马车已抵偿,车辆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北恩公司不该承担车辆发生的任何费用。去年底,物管公司的起诉被驳回。

随后,物管公司提起上诉,因相同理由,被市一中院驳回。

编辑:周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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