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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就订下的房子,购房协议上承诺今年5月交房,但现在业主被告知要到2009年才能交房。23日一早,在福州台阳房地产开发公司门外,50多人直呼要见公司领导讨说法。然而,直到23日下午5时30分,相关负责人都没有现身。
肯签合同,房子延期两年交付
不签合同,5万订金无息返还
23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福新路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50多位业主在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一位陈姓业主告诉记者,上午9时许,他们就来了,但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一直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与他们沟通。
据业主林先生透露,一年前,该开发公司和业主们签订了“隆华苹果园”小区的购房协议,协议承诺今年5月交房,业主们交了5万元的定金。今年4月,建筑工地突然停工至今。这个月,开发公司给业主们寄来通告函,要业主们9月23日来公司签约。
“房子近日根本不可能复工,而且合同规定房子要到2009年12月底才能交付,这样的合同谁愿意签?”林先生气愤地说,“更可气的是,如果不签,‘将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仅退5万元定金。”
“5万元放在银行都有好多利息了,而且房价涨了这么多,其中的差价谁赔?”一位陈姓业主表示。 编辑:周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