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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房改十年艰难回归“保障” 涨价将问责地方
2007-9-3 9:13:2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牛建宏 沈晓杰 网友评论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建设是政府的责任 资料图片

    十年一次、万众期待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

    会议以落实8月13日新鲜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又称“24号文”)以及此前出台的“国八条”及“国六条”中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决定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这一会议议题被外界称为“中国住房体制第三次变革”,或简称为“房改新政”。“新政”的最大亮点有两个,一是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二是对于商品房的涨价问题,新政将采取不同的调控思路和方式。

    有学者预测,在对房改10年的反思之后,中国房地产业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宏观调控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在继续完善“市场房”的同时,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也有学者和专家认为,房改新政并不“新”,只不过是对“在执行中走了样”的1998年房改政策的重新“回归”。

    不少普通百姓对于房改新政似乎表现冷淡——“保障房”只是针对少数低收入人群,对于绝大多数城市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市场房”的涨价问题。那么,房改新政是否涉及商品房房价问题?房价再涨是否会追究地方政府责任?

    诸如此类的问题,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百姓等各方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了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精神,《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和约请了一些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各方人士,一起学习和解读“房改新政”,探讨中国房地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编辑:周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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