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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2月1日开始对全国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土地增值税清算之前,再念“紧箍咒”。近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以期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该准则于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如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可选择由税务部门上门进行清算或委托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核鉴证。
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按规定明确清算项目及其范围、正确划分清算项目与非清算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等内容,对清算项目的总体情况、不同用途房地产的面积划分情况、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进行鉴证,并填写各类明细鉴证表。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