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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买房,该在合同上写谁的名字?如何做才能保证您的财产权利又不让爱情受伤?走进3月9日FM961的《生活家天下》节目,福房专家律师团为您来将疑团解开。
一位听众提出自己的疑问:“我在07年2月买了房子,合同上加签了女朋友的名字,但是实际上首付与按揭款都是男方出的,能不能把合同上的名字再改过来签成男方的名字?另外,这房子将在今年4月份交房,为了避免纠纷,想和女朋友一起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那么在公证的内容该怎么写才合适呢?”
福房专家回答道,从这个朋友上的问题描述上来看,这房子应该还没建成,还属于预售阶段,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属于商品房预售的转让行为,在现实当中,开发商一般是不会同意更改合同的做法,但也有可能,有的开发商可能比较通情达理,同意更改。如果这套房子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那就相当与是房产转让的行为了,这种情况下更改产权就要交税费了。另外一种办法,是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产权,确认首付与按揭款都是由男方出的。福房专家也提醒各位网友,现实中,也有很多朋友买房时是男方付钱,但是合同上又添加上女方的名字,要想以后避免发生纠纷,最好就是谁出钱,合同上就写上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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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房专题:《生活家天下》 关注物权法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