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的陈先生最近有点烦,他想买一套二手房,但卖方房子的产权证至今还没有办下来。由于购买这套房子的话要交10%的定金,他打算在房子产权证办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卖方要赔偿陈先生的定金作为违约金。可是,陈先生却不非常清楚他和卖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卖方在违约的情况下他可以起诉卖方让他赔偿违约金吗?这是3月16日FM961《生活家天下》节目中的一个听友的疑问,就这个听友的问题,福房网专家律师给出了精辟的回答。
“首先要说一下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约定,未依法领取房产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所以可以很明确的说,这份房屋买卖的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返还定金,但是违约金是没办法返还,因为违约金的基础应该是有效合同产生的。”福房专家仔细地说道。
>>相关阅读:

·福房专题:《生活家天下》 关注物权法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