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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人一辈子的家,买完了房子,是不是意味着和开发商就从此无关了呢?其实不然,开发商买房前的许诺,小区配套的陆续完善的候选问题等麻烦仍让业主伤透脑筋。如果您是位业主,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么让我们一起走进3月2日FM961的《生活家天下》节目,听听福房专家律师团是怎么来说的。
“我住的小区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以前开发商许诺要将它建成超市和活动中心,但是现在开发商却把这个原本所有居民共用的一个地方,变成了洗浴桑拿中心,想请教一下福房专家,我们该怎么办,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位听友在节目刚刚开始时就提出了他的疑难?
福房专家为此做出了精辟而又实用的解释,无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开发商对业主允诺要建超市和活动中心,这应该属于开发商的一种承诺,虽然开发商没有在双方的合同中对此有具体的约定,但是应该也是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所以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桑拿中心改回来,建成超市和活动中心。因为业主在当初买房的时候或许就是看中了周围的社区超市和活动中心,以及以后的发展前景,所以和开发商订立了这样的买卖合同,那超市和活动中心可能是一种潜在条件促使业主买房。现在开发商违反了合同,开发商就要对此做出一定的责任,应该把桑拿改回超市和活动中心。
另外专家还特别提醒道,现在去看房的时候,开发商都有沙盘,沙盘里会规划小区周围将建什么,若到最后开发商没有建成,业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做到以前的承诺。
房子问题,烦恼不断,如果您身边也有关于房子的疑惑?敬请关注每周日18点关注FM961的《生活家天下》节目,届时您就能连线福房专家律师团,为您提供专属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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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房专题:《生活家天下》 关注物权法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