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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宜居城市 将别墅区违建“处理”到底
2008-4-22 9:30:30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史付 网友评论
 

 

  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12月4日发布《关于专项整治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至今已4个月。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居住主题公园、左海御园、名仕山庄、山姆小镇、融侨水乡等5个别墅区的违法建设已进入依法处理阶段。为了解专项整治情况,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福州市专项整治住宅违法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有关负责人。

  记者:近期,第一批5个别墅区的违法建设已进入处理阶段,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政策有没有变化?

  市整治办:市政府依法管理城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决心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市政府《通告》发布后,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通告》,首先依照法定程序,对第一阶段5个别墅区694户违法建设采取了注销或限制产权的措施,其中4户原房屋灭失的已被注销产权,其余690户产权已被限制;其次,对《通告》发布后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组织8次依法拆除行动,拆除23幢(处),共约3300平方米。这些都体现了政府治理违法建设的决心。别墅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政策没有松动,也没有新的变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按《通告》要求依法处理。

  记者:据了解,有少数违建业主持等待观望的态度,并未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对此将如何处理?

  市整治办:政府《通告》已发布4个月,5个别墅区违建业主自行整改期限将陆续到期。《通告》发布后,有一部分业主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对违法建设予以整改,解除了产权限制。也确实有一部分违建业主目前仍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这是不可取的。我们希望违建业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通告》,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立即停止新的违法建设,对已建的违法建设采取积极的、负责任的态度加以整改(即自行拆除,恢复原样)。下一阶段,政府各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市政府《通告》精神,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一是分期分批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二是对房屋现有状况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产权登记。

  记者:违建业主整改后,如何恢复产权登记?

  市整治办:违建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整改完毕,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整治办提出验收申请,市整治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产权登记机关将按规定重新登记产权。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整治工作?

  市整治办:别墅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5个别墅小区已经进入依法处理阶段。第二阶段已立案的康乐山庄、古城山庄、晨光别墅、运盛美之国、石鼓琴湾等5个别墅小区的违法建设已在媒体公布,执法机关将要求违建业主依法整改。借此机会,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业主能够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整改,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和信誉损失。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对清理整治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海西”宜居城市。

编辑: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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