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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子也有烦心事 看看他们怎么解决
2008-4-24 7:37:00  来源:福房网  作者: 网友评论
 

 

  22岁的小林最近遇上了一件闹心事,四年前父母亲离婚,之后父亲选择了再婚,而此前林父拥有一套房产,但房产证上是林父单个人的名字,让小林搞不懂的是,在父亲过世后,这房子咋成了他和继母共同继承财产了?在上周FM961的《生活家天下》的节目中,福房网特别邀请律师来解决人们对房产继承的疑问,许多听友也对此提出自己的疑问。想知道福房专家是如何帮他们解决困惑的吗?一起来“听听”《生活家天下》是怎么说的吧。

  问题一:我有一个朋友,他的母亲去世了,现在有一个后妈,他的父亲有留下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他和继母关系也不是很好,想问一下1、这房子他有没有继承的份额?2、如果有继承的份额手续怎么办?

  福房专家:这套房子是他父亲和他母亲前买的,如果房子一直没有处于分割状况,母亲的那一份额事实上已经有继承权了。同时父亲的那份,他也是有一定的继承份额的,同时后妈有继承权也是肯定的。不过他是可以继承到比较大的一部份。

  如果按继承办理的话,先和后妈来分割,然后做个分割有关的协议,如果过户,要拿到房子的这个人,就要有被继承人的证明,和他的父亲,亲子的关系,然后拿到房管局去过户,这就没有问题了。他继承的份额比他的后母还要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出诉讼,由法院来分割。如果还是不行的话,也可以这样,找个专业的律师,和他的后妈做个协调,就是很清楚的解释这个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问题二:我父亲和母亲在结婚时候一起买了一套房子,我父亲和母亲离婚的时候,母亲就把房屋产权给了我的父亲,当时我母亲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仅仅只是口头要求对我父亲说,这房子给儿子继承就好了。我母亲去世了,当时是没有第三个人替我母亲证明这个事情的,我父亲又和一个女人再婚了,而且又有了一个女儿。我父亲写了一份遗嘱,在去世之后,把这房子的继承人都写上再婚的女人和他的女儿,这份遗嘱有还有证明人的名字,请问:立这份遗嘱有没有效?

  福房专家:因为这房子是你父母一起买的,可以明确,肯定是他们共同的财产。当你母亲走的时候,有说这套房子给了你父亲,只有你来继承的。这就变成父母之间是有协议的,是个互条件存在的。事实上这套房子是有一定限制的,没有第三人证明,如果打官司的话,从证据上会有不利点。如果这套房子没有过户,当时离婚有关协议也写不清楚,这个房子也是还属于夫妻共有的,虽然离婚了,这套房子还是共有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父亲也只能把自己的那一部份做个遗嘱,给他再婚后的妻子和女儿。,你的父亲也只有自己的一部份,母亲的那部份,可能就不可以继承给您了。如果您要打官司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在证据上没办法提出来,由于父亲已经拥有产权了,可能这个遗嘱就被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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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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