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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新通告:拆别墅重建 注销产权登记
2007-12-4 10:13:5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网友评论
 


  昨日,福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对别墅区和高档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同日,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发出公告称,将在30日后开始分期分批开展房屋产权登记验证,别墅区、高档住宅小区房屋业主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房屋验证有关手续。

  违建及时整改予以登记

  福州市政府发布的通告要求,房地产交易登记机关办理验证应当核对房屋实际面积、层数、形状等房屋自然状况与房屋登记簿及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内容是否一致。一致的予以确认;不一致的,发现有擅自改建、扩建、翻建、开挖地下室等违法建设情形,应及时通知相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责令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房屋产权人按期整改,恢复房屋原状且接受处罚的,登记机关予以验证确认;逾期未整改或者不接受处罚的,验证不合格,登记机关撤销原产权登记,并由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擅拆房屋注销产权登记

  而擅自拆除房屋的,原房屋已灭失,原房屋产权登记依法予以注销。擅自拆除房屋尚未重建的,当事人接受处罚后可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在原土地权属范围内按照原规划审批的面积、层数、形状进行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可重新申请产权登记;已经重建的,属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并按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5%-15%处以罚款。

  地下室建筑不确认权属

  对不影响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地下室建筑面积部分按照经评估的住宅用地楼面地价的50%补缴土地价款,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建筑质量安全鉴定合格,经公示且房屋四邻住户没有异议的,可暂时保留使用,但不予确认权属。

  侵占山体绿地一律拆除

  对超出建筑用地范围侵占空地、公共绿地、山体进行违法建设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遭破坏的植被地貌,并处罚款。

  若物业公司不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报告的,将依照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编辑: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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