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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可多次 “还清上次允许借下一次”
2007-9-30 8:59:14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赵燕华 网友评论
 

  央行、银监会日前将购买第二套按揭房的首付提至四成以上,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不少市民询问,若用公积金按揭购买第二套房,是否也要“收紧政策”。

  目前,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允许借款人多次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之后,可以按照实施办法,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

  和利率,也不会因为是购买第二套住房,而与第一套有所不同。

  根据广州市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一手楼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的年利率4.77%,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5.22%。

  此次“新政”出台后,不少市民注意到,使用公积金贷款不仅利率有优惠,而且对二次购房尚没“区别对待”,这会否给炒楼留下一条通道?今天,上海有媒体报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加紧研究相关政策,暂无详细消息。而本报记者从广州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广州市对多次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暂时未有变化。有关人士称,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先还清上一次,才允许借下一次”,不存在“多套同时按揭”的可能性,应该不会成为炒楼的通道。

 

编辑:张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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