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房产大亨任志强再度“开炮”,赞扬深圳高房价意味着城市竞争力强,并说:“城市的竞争力越强,房价就会越高,如果城市没有竞争力,房价就跌了。和深圳相比,大西北很多地方的房子即使六块钱一平米,在深圳买不起房的人会去买吗?”(8月27日《江门日报》)
一向以“敢说”著称的任志强,这次的言论同样是不堪一驳。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主要是由成本和利润构成的,也就是说如果楼盘的各项成本过高,必然会导致房价上涨。但如果楼盘成本过低,仅仅以高利润抬高房价,就不是城市竞争力的内因,只能说是开发商在谋取暴利。所以,城市竞争力推动房价只是一方面的因素,决非任志强所表达的“城市的竞争力越强,房价就会越高”的决定性因素。事实上,无论是在竞争力高的城市,还是在竞争力低的城市,地产暴利、利益集团合谋,甚至是腐败都推动着房价攀升。
任志强早说过:“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对于任志强的这些观点,经济学家易宪容曾公开指出:“品牌”并不是“高价”的代名词,低端产品同样需要“品牌”。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并没有形成真正“品牌”的环境下,开发商打着“品牌”旗号作为“暴利”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
说到品牌,笔者想到一个人——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福特始终希望他造的车能够让人们买得起,如T型车于1908年10月1日推出,最初售价为850美元。随着设计和生产的不断改进,最终降到了260美元。这样,制造汽车的工人就能够成为汽车的拥有者了。笔者认为,福特公司让穷人有能力买车的理念,应该就是易宪容先生所说的低端产品同样需要“品牌”。
话题似乎有些扯远了,但笔者想说明的问题是,对企业家和城市发展来说,社会责任感永远是必须具备的。因为,企业和城市所面对的消费群体不可能都是富人。特别是城市生活中,安居才能乐业,而这恰恰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竞争力并不是“高房价”的代名词。如果某些非城市竞争力的因素导致房价攀升,就会导致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人没有归属感和家园感。就深圳而言,房价持续高烧,已经惹得市民怨声载道。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深圳房价已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显然,任志强的言论“深圳高房价意味着城市竞争力强”语意表达是对民意的不尊重。
编辑:肖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