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政策将是2008年楼市调控不可或缺的手段。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上透露,要实现“引导住房消费需求”目标,必须“合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这一表态被市场人士视为物业税试点即将推进的信号。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一句“2008年将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无疑在楼市冷暖微妙关口,激起千层浪。
据记者了解,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共涉及契税、印花税等12个税种,综合税负是一般行业的30%,但实际交纳的仅在10%上下。不过,房地产除了税,更多要负担的却是名目繁多的费,征地补偿费、搬迁安置费、土地出让金等,比例大多高于房价的30%,相当于经营成本及费用的七成以上。
实际上,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针对房地产持有者征收,通俗说来就是养房子要缴税。在房地产领域,物业税的作用是增加房产保有环节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
据记者了解,作为物业税的前身,上海、深圳几乎同时宣称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此前也已批准包括北京在内的10个省市进行物业税“空转”模拟运行。
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