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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何向这些低收入人群关闭放贷之门呢?工商银行南昌市南京西路支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贷款购买商品房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固定收入证明,而且经过审核其收入足以支付每月的月供款;二是首付房款至少应达到总房款的两成,没有公积金的必须达到三成。而不少经济适用房中签者连这两条最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如果银行给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贷款,一旦购房者还不起贷款,银行的资金安全就得不到保障,银行承受的风险比较大。
南昌市房管局局长郭毅告诉记者,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提供给最需要的人群,南昌市今年初确定的购买对象收入标准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按照南昌当时的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必须低于7210元。这一标准不到南昌市 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43元的65%。
郭毅认为,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为这些中低收入家庭建的,中签家庭中没有固定收入、付不起首付房款的肯定有,而对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准入标准定得越严格,遇到的问题就越大。
申购门槛降低催生住房保障制度“夹心层”
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这一尴尬,同时也为了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享受到这一住房保障政策,南昌市决定将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一万元,接近2006年全市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这一调整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南昌市民的热议,一些年收入接近一万元的中等收入市民为此叫好,并表现出对经济适用房前所未有的高涨热情。在南昌市9月4日到13日接受今年第二批一万套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的10天里,就收到了27723户居民提交的购房申请。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