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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那些不具备按揭条件又不在廉租房覆盖范围之内的低收入家庭,同样表示出了担忧。家住南昌市青云谱区徐家坊街办新丰社区的章先生,在南昌市今年初推出首批经济适用房时就提交了购房申请,但由于无法在银行贷款,最终并没有买到他们想要的经济适用房。章先生说:“像我们这样的低收入人群,既达不到享受廉租房政策的标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那我们的住房谁来保障呢?”
各地探索适宜的申购标准之路
放眼全国,关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收入标准如何确定,正成为各地在推行这一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虽然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收入标准,因此各地确定的收入标准也不尽相同。
从目前看来,各地主要做法有三种:一是直接以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杠杆定标准。如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为个人收入低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5元的家庭。二是以城镇从业人员人均报酬为基础定标准,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为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若干的,如天津市;还有不少城市则选择根据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情况和房价水平不断调整,如常州市规定根据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情况的提高而不断降低门槛。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最近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申购对象做出了重大调整,将原来要求的中低收入的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就是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杭州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这一做法与南昌提高收入标准恰恰相反。
最近见诸报端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收入标准则被一些专业人士誉为“最合理”的标准。这一标准不仅考虑了不同人数、不同年龄结构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还结合当时的消费水平和经济适用房价格水平计算。
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标准到底应该怎么定?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表示,各地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因地制宜,并在探索中不断进行动态调整。而导致这一标准难确定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目前在各地商品住宅中的比重仍过低。事实上,不仅是低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房,在目前房价畸高的情况下,不少中等收入群体也在为买房发愁。麻智辉认为,从长远角度看,要使这项政策最大程度惠泽中低收入群体,关键是扩大供应量,提高经济适用房在商品住宅供应量中的比重,而且这一比重至少应该达到50%至60%。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