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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之前,我市519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户将领到租金补贴35万余元,实现应保尽保。这是28日记者从市房管局“政风行风直通车”活动中获悉的。
据市房管局房委办洪主任介绍,我市获得租金补贴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户共有519户1115人,年度需发放租金补贴35万余元,补贴将于9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另有27户租住公房户已享受减免租金41300多元。
据介绍,早在2005年7月20日,适应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泉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就已出台。截至今年7月15日,我市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制度,从三个方面为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住房困难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提供廉租住房、核减租住公房租金。其中,最低住房标准确定为每人10—13平方米,每人每月租金补贴确定为4-6元。
编辑:王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