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央行、银监会27日共同发布通知,规定第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此外,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开发商囤积土地、囤积房源的投机行为,银监会也会重拳出击,从信贷的角度加以规范。利用银行杠杆来遏制虚高房价弊象,作用当然会有,但成功的可能性稀微,无法脱离做表面文章的命运。说白一点,它只不过是银行系统针对美国次按危机之后,对中国房贷可导致的信贷风险的一种本能的自救行为。对大多数无檐避雨的中国百姓来说,房价日日攀升的窘局恐不会轻易得以逆转,由此打击囤房、炒房者的可喜场景可能还是梦境罢了。
主因有二:首先是无法区分住房的消费与投资。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款,目的是抑制商人的投资冲动,但银行既没有区分自住与投资的技术手段,又没有一种政策的软环境作支持。实际上,各大银行也是投资者,他们没有义务和责任去作政府调控房价的马前卒,他们实际上和房地产商和炒房者一样,只是在想方设法地减少金融和投资风险,以期尽量丰盈自己的利润口袋。
其二是购房者真实信息的搭建平台严重缺失。当前我国住房拥有信息的混乱已积淀太深,核实购房者的真实身份和姓名的技术支持偏软,对恶意纵容冒名顶替购房的法律、法规惩办力度缺失,这加剧了"一户多房、多户没房"的住房不公的马太效应。我们在出台这样的信贷调控手段前,需要设置好第二套住房的技术甄别系统,要匡定是以人为单元还是以户为单元。这就需要尽快完善个人与家庭资产的信用档案体系,以此去厘清住房拥有中的灰色成份。
编辑:董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