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房漳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二手房 - 家居 - 投资 - 博客 - 社区 - 住房公积金 - 房改房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漳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漳州站 > 资讯频道 > 正文 新闻搜索:
福建:节能不达标房地产项目不得建不准售
2007-7-16 8:35:11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来建强 网友评论
 

  福建正将节能不达标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建设、不准销售,这一措施从试点推广到全省,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作。 
     
  今年初,厦门市率先实施商品房等建筑物节能强制措施,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地产项目等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日前出台的《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从2008年起,全省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要有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节能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该《方案》要求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建筑节能检查,从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监理、检测、质监、竣工验收、房屋销售许可、物业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淘汰或限制一批落后技术和产品。 

  福建省建设厅已建立7个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和标准研究,制定《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强制新建和扩建公共与住宅建筑降低能耗。

编辑:董值金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福建:节能不达标房地产项目不得建不准售 (2007-7-13 10:06:36)
·福建: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最低目标节约20% (2007-7-13 11:30:08)
·三明:节能环保市区超八成建筑使用新型墙材 (2007-7-13 10:53:04)
·福建: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最低目标节约20% (2007-7-12 17:45:40)
·福建将启动政府机构节能工程10项示范项目 (2007-7-12 17:38:42)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