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漳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规定》和《漳州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加强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管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安置中低收入家庭;二是积极建立和实行廉租住房退出机制,严把准入关,实行动态管理。现阶段主要做好“益民花园”、“惠民花园”等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以及廉租住房租赁审批工作。三是坚持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原则,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补贴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将审批结果、发放补贴、销售配租情况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董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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