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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亿巨资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难题
2007-9-27 11:28: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网友评论
 

  申请人要经过五级审核、两级公示

  厦门实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收租和补助分离,一旦申请户收入超过申请条件,财政部门将停止租金补助;二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禁止上市交易流通,也不能转租、转借,如果申请后空置六个月不入住,政府有权依法回收;三是保障性住房有严格的退出机制,有限的房源可实现高效运转。

  厦门市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必须申报家庭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以防止“大款”、“高收入”和“有产阶级”等不应由政府给予住房保障的对象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

  首先,厦门市专业管理部门对一些条件进行了量化,使对保障对象的认定有明确的量化含义和可操作标准,以严格界定供应对象。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高于年收入的四倍,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不高于年收入的六倍。

  其次,厦门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以防止多头占房。厦门制定了严格的《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调查审核工作流程》,申请人要经过五级审核、两级公示共“七关”,才能最终拿到房子。

  第三,厦门市规定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和出租,但可申请由政府回购;除购房按揭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进行商业性抵押。

编辑:董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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