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无意于控制房价,这是本质。因为,房价所牵扯到的关系链、利益链、责任链太多。在关系链里面,前期出让用地中的违规操作、腐败行为就会败露;在利益链里面,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不良融资,将因为开发商资金回流的源头被突然紧缩而出现“还贷不能”,另外,开发商也没有把闲余资金放在柜台里,而是分布在地块上,同时,前期沉淀的投机消费,实质风险在银行,一旦房价降,必然带来物业转手或租赁回报降,致投机者也有还贷不能的情形出现。在责任链里面,高地价基础上的高房价逐渐取代了过去的低地价高房价项目,一旦政府整体失信于开发商会引发社会的波动。
政府无意于控制房价的三个最有力的证据是:
其一,作为最高主管机关的建设部至今没有作为。除了年初人代会前部长先生强调结构调整、居住保障与制止高档消费,这是老生常谈。此外没有任何声音反映主管部门抑制房价的决心与信心。稍后沈建忠司长更是让人哗然,言及调控目标基本实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舆论人物不断提出新概念,发改委不断抛出“新政”。
其二,财政稳定增长让政府客观上对房价不敢轻易举刀。在大连,财政部长表达了个人看法,认为上半年二万六千个亿的财政,具有非持续性,系因为各方面投资快速增长,清理以及需求扩大导致的。实际上,从九六年到零五年,房地产平均每年拉动经济的增长幅度是3.22%(零五年统计年鉴),房地产总纳税接近每年二千八百个亿,这还不包括个体税源与二手房税源。当财政与房地产藕合在一起时,想短期割开,可能性不大。
其三,一些重大说法的印证。我国阶段性经济过热已成共识,连续的CPI突破,以及生活类消费市场的普遍上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与此对应的却是:代表官方统计决策咨询基础的国家统计局认为:投资热源不在房地产;目前的经济快速增长超过年初的目标,是正常增长而不是过快增长,该负责人还进一步指出,正常与过快的区别对我们认识经济发展环境有益。代表政府高层的声音,除了年初总理报告提出四点要求外,发改委提出废止预售制与支柱产业地位,并未见有任何得力措施抑制连续上涨的房价。
八部委联手调查房价上涨的成因变相说明,对目前的高房价,政府至少存在认识上的分歧。
控制房价,其实见仁见智的方式方法非常多。其中这么几个方法都是可取的:
1、实行房价招标制。即政府限定区域房价上限,按成本还原法推算该区域地价上限,再拿这个价进行招标,如果订价偏低,政府可以政策减免或限定利润幅度给予补偿;
2、将低价住房与经适房限价房与廉租房合笼为“保障房”,消费对象与政府及建筑商合资进行建设,政府出地,建筑商出力,建筑商按老规矩垫资,政府担保,消费者也按一定比例承担部分资金,政府除政策性保障资金支持外,还可以通过预算外资金进行协调;
3、针对持有套数与面积进行重税,削减投机性消费,大力发展中低价位住房,鼓励地方政府成片供应低价地,由具有集群效应的单位出面组织资金进行建设,政府支持并监督。
编辑: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