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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房产面积大缩水 开发商商赔了十六万
2007-11-7 11:15:27  来源:闽东日报  作者: 网友评论
 
 
    在商品房价格日益飞涨的今天,消费者一旦遭遇房产面积缩水,那可是吃亏不少。福安的黄女士就遭遇了此事,好在有当地12315消费维权服务台的帮忙,近日开发商不仅补足误差的房产面积,还做出了16.6万元的一次性补偿。
   
  今年5月9日,黄女士向福安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间面积为45.31平方米16号店面,每平方米售价2.6万元。10月8日,房地产公司交房。当黄女士请人对店面进行装修时,精干的装修师傅发现了大问题:房产面积绝对没有45.31平方米,只有30多平方米。这让黄女士震惊不已,连忙查阅了房地产公司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商住楼资料,并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对房产面积进行测量,结果是实际面积比购买时合同约定面积少了9.6平方米。“10平方米就是26万元啊!”黄女士怒火中生,10月10日她向福安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台投诉,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对缺少的店面面积进行双倍赔偿。

  经查,12315工作人员发现,原来该店面最初的面积为71.95平方米,且是扇形,按2.6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总额达160多万元。考虑到如此高价不易销售,开发商将其分割成面积为44.47平方米的16号店面和27.48平方米的17号店面,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备案。可随后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又对两个店面进行了重新分割,面积分别为35.49平方米和36.46平方米,可更改后的设计图纸并未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备案,以致于16号店面依旧按44.47平方米加上公共部位与分摊面积0.84平方米,共计45.31平方米出售。一时的疏忽,就此酿出房产面积缩水风波。

  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后,10月25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11月2日前,开发商按照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设计图纸补还误差面积,并由开发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6.6万元。
编辑:陈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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