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房宁德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二手房 - 家居 - 投资 - 博客 - 社区 - 住房公积金 - 房改房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宁德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宁德站 > 资讯频道 > 正文 新闻搜索:
福建调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1月1日起实施
2007-9-29 10:39:44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网友评论
 


    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大幅调高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新的税收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土地使用税缴纳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调整后,各地每平方米年征收税额标准为:福州市、泉州市市区3元至25元;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市区3元至20元;县级市市区2元至12元;此外,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元至8元。

    办法规定,各地按土地等级划分的具体税额调整标准将于今年10月31日前出台。

    新政将以往的按年征收、按月或按季缴纳,统一为按年征收。同时指出,具体申报缴纳期限由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有住房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把房屋出租或是转让用于办公,就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了。而在地产项目开发期间,开发商必须按年度缴纳。

    有专家认为,政府此次调高土地使用税,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地产开发商的过热投资行为。

编辑:陈金晓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芗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007-9-29 9:15:13)
·广东豪宅吝啬地 均价过3万自称“厚道” (2007-9-29 8:41:03)
·莆田国土部门新机制 化解农村土地纠纷[图] (2007-9-29 8:25:56)
·10.8土地拍卖:2007G19五缘湾地块分析 (2007-9-29 18:02:40)
·国土部 通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6起 (2007-9-28 10:21:24)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