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上看,屡创“地王”天价的土地市场之所以频遭“流拍”厄运,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受楼市寒流影响,但从深层次上看,土地频遭“流拍”为“土地财政”敲响了警钟。专家认为,应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土地供给制度,避免使地方政府成为助推房价的始作俑者。
土地“流拍”即土地拍卖不成交,这一幕在福州、厦门等城市的2007年度最后一场土地拍卖会纷纷上演。表面上看,屡创“地王”天价的土地市场之所以频遭“流拍”厄运,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受楼市寒流影响,对后市预期不明而按兵不动。有关人士也从深层次上看到,土地频遭“流拍”为“土地财政”敲响了警钟。
土地竞拍频遭“流拍”厄运
2007年12月21日,厦门市在这一年度最后一场土地拍卖会如期举行,出让的六宗地有四宗“流拍”,整场土地拍卖会从开始到结束,全过程不到15分钟,被业内称之为“厦门土地拍卖会有史以来最为迅速的一次,也是最为冷清、出乎意料的一次”。 [土地拍卖“寒流”袭来 开发商资金链吃紧]
福州市2007年最后一次土地拍卖会于12月29日画上句号。在这顿“最后的晚餐”上,包括福州市区及周边的10幅地块,仅成交两幅,剩下八幅地块因竞买人不足而被迫“流拍”。
记者发现,此次“流拍”的地块中有不少是潜在的“地王”,其中标号为2007-28号的地块就是典型一例。该宗地面积近280亩,参与竞拍的保证金达到2.5亿元,超过了万科地产2007年9月在福州夺取五四北地块时2亿元的保证金,如果此地块成功拍出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内人士估计,仅楼面地价就超过8000元/平方米,非强实力开发商,绝不敢轻言“拿下”。
事实上,土地拍卖市场冷清,已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量萎缩而在国内不少城市蔓延。福州市房地产业内人士陈国旺认为,2007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首次明确,受让人必须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方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合同缴清土地全部出让金的,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土地新政策无疑给拿大宗地的开发商造成很大的融资难度,加之房贷新政策开始执行,土地频遭“流拍”厄运是近期市场的正常反应,说明开发商对后市预期不明,仍然处于政策观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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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