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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及租赁对象,以有限租赁方式解决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专项住房。在实施操作中,经济租赁房将按照政府主导、资格准入、轮候配租、契约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租赁,只租不售。
经济租赁房租金与同地段其他租赁房比较,相对便宜。这样,低保户与中低收入家庭之间出现了一个“空当”人群,譬如新落户福州的人员,像大学毕业生、青年公务员、青年教师等,他们既享受不了经济适用房,又享受不了廉租房,处于“两头靠不着”的境地,需要有一种新的住房形式来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另外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今年,省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抓紧制定住房建设计划,重点是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地块、项目。省建设厅要求,各城市确保以上类型住房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的70%,还要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限,确保及时开发。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
2.市场供需
福州上半年住房需求将大增
据统计,近几年,福州每年上市商品房面积都在600万平方米左右,有关人士表示,“按此规模今年商品房用地需求量应为4000亩左右”。而仍在申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还有几千户,“照此推算,一年供应量应在30万平方米左右才能满足需求”。
由于今年除正常的旧城改造之外,东部新城建设将面临大规模拆迁,福州市发放拆迁货币补偿将超10亿元,带动的将是福州市场数十万平方米的住房消费。记者从福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到明年上半年,由于城市东扩拆迁带来的福峡路、南江滨东段、鼓山大桥、三江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将正式启动,并因被拆迁户享受人均45平方米以上的基本保护面积,这仍将带来大量的市场需求。
为此,2007年和2008年,福州市将建起400万平方米社会保障房,到“十一五”期间争取建设500万平方米,重点满足拆迁安置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