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别墅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资讯频道 > 正文 新闻搜索:
房东拒缴物业费 业主保安大打出手
2008-1-29 11:39:18  来源:厦门商报  作者: 网友评论
 


  租户搬走时物业不让出门,理由是房东(小区业主)没缴清物业费。房东赶到后称,之前他的电动车在小区被撬坏是物业的责任,所以他故意不交部分物业费,还说要抵完电动车被撬的损失后才开始继续交物业费。因为这发生纠纷,业主和保安大打出手,双方都头破血流。而在这起纠纷之前,商报业主热线5599111也接到过几次业主来电,反映他们因为不满小区物业管理状况而拒绝缴费。

  因电动车在小区里被撬坏或者其他原因对物业管理不满,业主就可以以此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吗?业主的财产在小区内被盗或遭损害,物业作为管理方是否有责任,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我们请来了商报“业主智囊团”律师通过这一案例来分析问题所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物业阻拦租户搬家

  业主李先生于2004年在SM城市广场附近购买了一套挑高的迷你楼中楼,但他没有住在里面,而是把房子租给了别人。

  “1月19日下午4点多,租户退租要搬东西走,可是保安不让搬东西,作为房东于是我就从集美赶回来。”李先生说,租户告诉他,保安说要房东签字东西才能搬走。“我到地下室找到阻拦的保安时,保安告诉我,物业管理费没交清,所以他们不让租户搬走。”这让李先生非常恼火,“之前,我的电动车放在小区内,锁被人撬坏了,导致我骑不走它,害得我打的回到集美杏林的暂住处。随后我又花了200元雇车,把电动车拉回杏林暂住处。”所以李先生认为,物业管理费里他要扣下这200元。当然,李先生也承认,租户已经把物业管理费交给他了,只是他没有交给物业管理处。

编辑:董值金
[1] [2] [3]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厦门别墅业主侵占忠仑公园山地 将接受调查 (2008-1-29 11:18:37)
·厦门岛外5幅工业地块拟出让 (2008-1-29 10:19:40)
·厦门房产经纪机构需专用账户协会监管 (2008-1-29 8:59:17)
·今年建3万多套安置房 对房市不影响 (2008-1-28 8:45:45)
·福房专题:江头周边精品个人二手房源 (2008-1-29 10:07:52)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