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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加大执法 促进土地规范管理
2008-2-14 8:42:20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网友评论
 


    近年来,莆田市从执法监察入手,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有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05年以来,全市土地拍卖成交金额33.8亿元,比评估价高出16.21亿元,增幅47.94%;全市通过清理改变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5.6亿元。2007年11月23日,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来莆田调研指导工作,对莆田实行红绿旗检查评比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破解国土资源执法难题,莆田市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评比工作方案》,对国土资源执法责任实行红绿旗检查评比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季度对乡镇检查评比一次,每次检查按县区所属乡镇30%抽查,检查村的数量达到所在乡(镇)村的50%以上;经考评,对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到位、制止违法行为成效明显的乡镇,授予红旗,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国土资源管理不到位、违法行为制止不力的乡镇,评为绿旗单位;第二次复查,仍继续评为绿旗单位的,对乡镇分管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国土资源所所长免职调离;第三次被评为绿旗单位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并将乡镇分管领导和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免职调离。此项制度有力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现象的发生,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中存在围标串标现象,以及经营性用地出让后开发商履约不到位、随意提高容积率、拖欠出让金等问题,莆田市从2005年起,在全省率先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保留价制度,既遏制了土地“招拍挂”出让中围标串标行为,又确保了国有土地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划审批、改变容积率的部分,责成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坚决予以追缴。


 

编辑:陈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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