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狮市将首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等级及税额标准。根据方案,城镇土地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区域税额标准12元/平方米,二等区域税额标准9元/平方米,三等区域税额标准6元/平方米。
记者10日从石狮市政府获悉,此次调整旨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使用效益。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将要办理补交手续。
按具体划分,石狮市湖滨、凤里办事处,濠江路、香江路、西环路、南环路连线范围内的灵秀镇、宝盖镇土地等级为市区一等,税额标准为12元/平方米。
濠江路、香江路、西环路、南环路连线外侧临街楼房的灵秀镇、宝盖镇,灵秀镇彭田村,石狮服装城片区,塘园村,宝盖镇的宝源片区、科技园工业区等,土地等级为市区二等,税额标准为9元/平方米。
另外,灵秀镇和宝盖镇(确定为市区一、二等外的其他区域)、永宁镇、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土地等级为市区三等或建制镇一等,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
石狮市地税局李科长表示,石狮此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为,一等区域5元/平方米、二等区域4元/平方米、三等区域3元/平方米,虽是第一次调整,但幅度相对较大,最高达到7元/平方米。
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使用土地面积征税,占用土地越多,缴税就越多,税征压力就越大;相反占用土地越少,缴税就越少,税征压力就越小。据悉,原先制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方案,已不适应石狮的经济发展。
据介绍,石狮去年所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总额达3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184万元,涨幅达到187.63%。但石狮地税局征税科李科长表示,这些数字,只是各等级税种总和,现系统无法统计石狮土地使用规模。
而据石狮一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说,他们正在市区开发的一个10万平方米的楼盘,税额将从每平方米5元增加到12元,仅此一项便增加70万元成本,而房价又没有上扬,作为开发商肯定有压力。
编辑:辛俊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