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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民区,“三公”居住区的年代

在此后的十几年里,南平出现了一种很特殊的推动城市变化的力量——自然灾害,它的出现让人们觉得有些无奈和悲凉,但它又确实推动了这座城市的变化。
所谓自然灾害,首先就是上面提到的洪灾。但它对城市的影响并不太大,房子被冲走后便原地重建,而真正促进南平城市改变的,是另一种灾害——火灾。
由于木材资源丰富,南平早期的房子多数是木房,这样,一旦发生火灾,就容易引起大规模的连锁反应。据李玉春介绍,这段时间里,主要发生了三次大火灾。
第一次发生在1955年7月1日下午3时,中山路延福门一带(今延寿楼一带)发生大火,火势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受灾的几百户人家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南平的第一批灾民,由此衍生出了一条人民路和沿人民路而建的“灾民区”。而被烧毁的地段则成了早期的江滨公园。
第二次发生在1959年4月30日,旧汽车站(今市政府大楼位置)发生火灾,车站内存放的汽油桶被大火引燃爆炸,引发了半条街的大火。灾后,该片区改造建成的建筑有地区礼堂、地区物资局、地区粮食局、地区百货站等地级机关。
最近的一次则是发生在1987年7月25日的一场大火,这场大火一直烧到下半夜,受灾户达几百户。灾后,大规模的建设将受灾户安置在沿滨江路的里侧及几个过火岭区,这就是今天的“七·二五”火灾新建小区。
几次火灾的发生,一是促进了一些城市公共设施的出现,另一则是造就了一批灾民区。李玉春说,所谓灾民区,是当时的政府用来安置因火灾失去住房人们的住宅区。每幢楼房住二三十户灾民,每户灾民分配一至两个房间,十几幢楼房共用一个公厕,几幢楼房共建一个单层木棚厨房,几幢楼房设一个供水点。
“在灾民区,人们虽然过着所谓的‘三公’生活(公用厕所、公用厨房、公用厅道),但是,相对原来的‘虚脚楼’和木房子,这也应该算是一种进步了。”李会长说。
编辑:辛俊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