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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是,将在《职工申办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上增加流程图,群众就可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流程,办理起来更加便捷。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对《须知》格式进行修改,增加办事流程图。以此为蓝本,6家受托银行也将相应完善办事须知,并将办事须知放置在银行网点柜台,供群众查阅和领取。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一些群众提议虽因客观因素暂时无法实现,但他们将进一步调研,。如一些群众提出,《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须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这道程序应省略。这一建议因涉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一时无法实现,但中心已向省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请示,并根据省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意见,拟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第二,关于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建立关联数据库的提议,由于目前各银行规定不同,信息化水平不一,且银行计算机系统均由各总行开发,尚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市公积金中心也拟与各银行研究探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这一目标。第三,关于按年还贷委托银行办理的提议,因受托银行要实现按年自动还贷,除系统须改造外,在扣款方式和账户处理等方面还存在难点,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调研后再与银行协调。
此外,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银行的联系,按照委托协议,加强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助受托银行再次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大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为群众释疑解惑,使群众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办理规定,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编辑:陈金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