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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多大的住宅面积是合适的呢?《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非常明确地提出,新建廉租住房套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应该以小户型为主,统一调整为60平方米左右;主要户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已经售出的大户型住房占用了社会平均住房面积以上的部分,是否可以课以重税呢?有钱人肯定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住房是通过公开市场购买的,购买时已经缴纳了税款。不同的面积标准和类型,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整个住房建设、住房制度建立与完善,也关系到不同群体矛盾的化解与和谐。
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就是政府必须尽快制定新建商品房的住宅面积限制,仅仅要求商品房建设中90平方米住宅达到70%的要求是很不够的。建议政府应该规定商品房的住宅面积不得超过130或者150平方米,超过部分国家通过征收高比例的超额消费税来加以限制。这样一方面可以限制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尽量限制住房价格消费的膨胀;对于有能力支撑住房高消费者,则通过征收高额消费税用以补偿超过社会平均资源占用和资源消费权益的社会损害资源使用权是公平的,超过社会平均资源消费者,就是对社会和别人权益的侵害,必然要有更高、更大的付出才行。而原有的价格制度在这方面显然是不合理的。
编辑:辛俊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