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度南平住房用地供应总面积为100公顷(即1500亩,100万平方米)。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面积70万平方米,占住房用地总面积的70%;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0万平方米,占住房用地总面积的10%。这是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福建省200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的。
同时,各地安排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时,要优先利用已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和政府储备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并确保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落实。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地面积占住房用地总面积10%的比例,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占住房用地总面积70%为指令性要求,必须完成或超额完成。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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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芳芳 |